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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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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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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3578098
說實在的看你這些解釋真懷疑你是該兒福慈善機構的人員....
重點是鉅額款項用途在辦公室的爭議...爭執其合法化做啥?
誰規定捐錢剩下多的可以讓你買幾億辦公室的? 還買的理直氣壯?
正常公司經營不合理的支出股東都有權反對了,更何況這些錢是大家捐的?捐錢者不能反對? 那哪天買幾台勞斯萊斯是不是也可以解釋因為接送生病兒童舒服需要?
不要把大家的善心當作理所當然, 當捐錢者越來越少時害到的都是那些真正需要被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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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兩百萬買車很貴...
但花兩百萬買一台全新法拉利算貴嗎?
花3.7億買房確實是一大筆錢, 但當這新的辦公室除了200人使用, 還有給弱勢及高風險家庭使用的會談室、輔導團體室及兒童治療室,弱勢兒童營隊活動.
這筆錢真的是"太多"嗎?
捐款者能不能反對不捐? 這當然是每個捐款者的自由.
但請冷靜想想, 這些社福團體是否真的不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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