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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29
要是多數人覺得慈善花幾億買辦公室正常的話,也不會被捐款民眾打爆電話要求退捐
既然是為了兒童才做的福利本身這種做法就不對, 幾億可以蓋個孤兒院蓋兒童醫院等等的
為何用在所謂的辦公室? 再者所說的兩百多人工作人員實際運轉需要這麼多人嗎?
還買十四個車位就過分了, 敢情開車上班還得捐款者為你車位買單? 工作人員沒領薪水?
這種辦公地點的選擇講難聽點就是為了自己方便, 何來民眾需求之說?
難不成每個捐款的都是手提現金到貴辦公室簽收? 國際紅十字都不敢這樣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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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Morning
舊 2019-12-04, 03:22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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