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acetyIII
你的舉例很怪
我也很討厭廟
除了裝置藝術外,其實是個完全沒作用的東西
衍生的是髒亂,噪音,犯罪,還有一堆9+8未成年生子,鬥毆等
但是做公益有必要買高價辦公樓嗎?
舊的不可以?半新不舊也不行?
陳樹菊怎麼不把錢拿去改建賣菜攤,讓他變成生鮮超市?
反而是省下來捐款?
|
你這種叫做批判有錢人
你知道台灣多數教會都很有錢嗎?
台北不少教會都有自己蓋的大樓在當集會的場所嗎?
除非政府規定
這種公益性質團體不能買辦公室
不然我看不出來買辦公室有甚麼問題
還有人說新舊? 地點? 價格
住海邊的啊 管那麼多
簡單就是 公益團體
一定要待在破破爛爛的舊辦公室
這樣才不浪費捐贈者的心意
你是這個意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