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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a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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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彰化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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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igamo
你在十樓的內文,並沒表示只能說說而不是真的去做。

而十樓的內文,讓我認為,萬一樓主達不到目地,就執行你的建議。

你自己在十樓表示,『還有你有心理準備被告去法院被關』。

這是關鍵句。


再來、我舉個例....

甲跟乙有爭執。

甲氣不過於是說:「因為怎麼樣,我會殺了你。」

甲雖然沒真的做殺人的事,但言語讓乙產生害怕,恐嚇罪即成立。

不是沒辱罵就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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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有些事不是如你所言,如此簡單,又不是教小朋友念書,簡單帶過,隨意比喻就好。此事與威脅殺人有何關係。不要亂比喻。前面我說過了法律是緩不濟急的最後防線。你要樓主走法律這條路,付出的代價,不如勸樓主放棄趕快搬更好。

人情世事真要我講這麼明白。前面幾位網友說得很好,遇上這種人溜之大吉最好。那是那些網友有此見知。明白事情的麻煩。可樓主就是迷惘心理不甘啊。欠缺了這種見知直覺。這是樓主所缺需要自己學習的。結果這位朋友卻要樓主走法律途徑,曠日廢時不說。樓主也無此能力。他本就欠缺相關見知,才會迷惘心理不甘。乾脆不如要樓主找法扶去詢問更好。

樓主他已失先機,一開始談判就要請原屋主出面做見證。因為產權是他,他有義務調解,在談判時就該告知原屋主今日要是遇到壞人,要走之前一定會搞他的房子。現在他只是要違約金跟押金。之後拿到違約金跟押金後。把違約金還給原屋主。彼此結過善緣。這樣是最好的結局。

但現在既然先機已失,那就只能強拆門檻,橫梯入灶。硬請原屋主出來調解做見證。我說的方法就是要他這麼做。以樓主的作風,他又怎可能去破壞。他根本就是個好人。一些手段都不會也做不出來。請不要把樓主想成那麼壞的破壞狂。他要那麼壞,就不會潑網求救。我說的那句關鍵話,這位朋友你都認真了。那原屋主會不認真嗎?那可是他的房子。

就不過是很簡單的拜山門,搭天梯的招式。只是樓主不會捧原屋主,不知怎麼戴高帽,請人幫忙。而且先機已失。所以要強拆門檻,硬請原屋主罷了。再說現在去請原屋主也不合樓主心境,他心底已有怨放不下。便不須勉強去恭維。

就把怨氣發洩,強請屋主。這剛好符合樓主的心境與手段,因為他懵懂未知,又受委屈所以衝動用此方法。事後當然樓主要自己檢討自己作為與心境。才能成長。
當然如果樓主事後真能拿到違約金跟押金。也可以退違約金給原屋主,告知他自己之前失禮。這樣一樣能結個緣。

世間事不要啥都要請人家用最緩不濟急的法律手段去做。學會通透人情事,如果樓主有朝一日發生此事之時,就能想明白最該去見証證談判的是相關人原屋主,而不是自己的朋友。那他就是成長了也能看開了。
舊 2018-01-28, 06:20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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