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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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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首先 民事歸民事 刑事歸刑事
民事哪來有“罪”推定?

其次 推定過失是為了讓訴訟更公平
不妨試著再想想你所說的還不簡單
自己要如何去實行

提告的人無法提出舉證時,利益歸於被告

難不成今天我說你向我借了10萬元,但我沒有證據

但你一樣沒有辦法證明沒向我借過錢

所以你還是要還我10萬嗎?
 
舊 2017-06-20, 02:12 P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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