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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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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稍微想一下

假設是你走在路上被雨遮砸到
要如何去調查你自己所說那些“還不簡單”的事?
恐怕連那棟大樓的大門都走不進去吧

民事 法官可不會幫你搞這些
191這樣訂是有他的意義的
這麼簡單 怎麼都只有一些不世出的天才想得到

所以就可以有罪推定

在沒有事實證明的情況下定人於罪囉?

如果天氣好好的,你突然被砸,那另當別論

但這案件中的情況是颱風天啊,大哥
舊 2017-06-20, 01:44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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