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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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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eko
這件案子如果老闆是魏應充,法官判牠敗訴,我看到判決理由,我仍然會認為法官不通人情常理。
可是,我會給法官帕博仔,判得好,魏應充去死。

+1

如果台灣的法官,只會對有錢人無限上綱,而不會對窮人無限上綱

那我快快樂樂的接受,反正我不是有錢人

但許多新聞事件中

都一再證明了法官對真正有錢到不行的有錢人,會挑輕的判

而媽媽嘴,不過是個普通餐飲店,資本額了不起百萬左右,版上大概就不少人比那老闆有錢了

今日若法官可以無限上綱的話

日後想必也不會只針對188條無限上綱

那天碰上他審理交通事故案例

給守法的駕駛來個應注意末注意,那就爽到了

所以無限上綱

死老百姓究竟是爽的比較多? 還是苦的比較多?

最好再多想想一下
舊 2017-06-20, 10:58 A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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