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drgd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smic
"司機送貨送到一半突然不爽去衝撞總統府"
一句話帶過沒辦法下定論
我覺得舉個別案例也得看經調查過程內容是什麼討論才有意思

我舉最有名的 "2014年中華民國總統府砂石車衝撞事件"
給你參考
http://djirs.judicial.gov.tw/fjud/i...4w6FrRlPGFjg%3d
一 二 三審都判司機和(公司)雇主一起判賠
雇主辯稱的確有作監督之責任
經調查過程
這就造成可能敗訴的原因之一.



砂石車案件正好舉證了法官的不食人間煙火
除非嚴格到像軍隊的5查3點,誰能夠防範員工的暴衝行為?
就算是軍隊的管理,也是沒辦法杜絕這類事的發生
這些法官就像腐儒一樣,制定了大家都做不到的標準依此來懲罰

我對這些法官的智商感到疑惑
舊 2017-06-18, 05:21 PM #1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gd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