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可以選舉淘汰奇葩法官
那可以投票淘汰這些思想奇葩的國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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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奇葩應該是台灣媒體
媒體想要導向他們想要的結果,簡化內容偏向某一方
民眾在有限的資訊,只能被媒體牽著走
這案把裁判書拿來一項一項分析,法官會這樣判不是毫無道理
如果呂老闆很冤,為什麼撞總統府連帶賠的車行不冤?
超商店員打人,超商要連帶賠,超商就不冤嗎?
以上的案例,怎麼媒體沒有大肆報導引起鄉民的關注變成熱門話題?
鄉民正義也好,法官奇葩也罷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我們或親友就是受害者,想法會否一樣?
倘若我們有天搭小黃,懷疑司機繞路跟他吵起來,結果被小黃司機拖下車打到殘廢
請問你會不會向車隊提告連帶賠償,你明知小黃司機沒錢賠你
如果認為這條民法188不合理,站在情理的原則,是否寧可要不到錢也不會告車隊?
再回到另一例,有天我們去超商買東西,遇到個情緒失控的店員
被他拿武器打到重傷
你是否堅持自己的原則,明知店員沒錢賠你
要店家賠你錢很不合理,放棄向超商店主提告?
人類社會不是每一件事都盡如人意,有利也有弊
媽媽嘴案,要再多賠償,死去的人也沒法復活
在台灣沒哪麼慘啦,脫一脫產,然後找親友改個名爸爸嘴又可以開門做生意
民事的判決,只有賠得起或賠不起或不想賠
沒錢最大,不會是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