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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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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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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不用懷疑,鬼島法官就是這樣判的,習慣就好

如你說的真有超商店員在食物下毒,保證老闆賠到倒閉



超商店員打客人 公司遭判「連帶賠償」17萬
2016年02月15日

台中一家連鎖超商店員因為結帳問題與客人發生糾紛,客人一開始用現金結帳,之後改拿悠遊卡,說發票存在卡片就好,過幾秒又說,不然,發票印出來好了,員工覺得被惡整,氣得走到倉庫拿棒球棍,狠狠扁了客人一頓,客人對員工控告傷害,之後再提民事求償,要求超商也要一起賠,事後,一、二審法官都認定,店員動粗的時候,身上穿的是超商制服,由於連鎖超商是僱主,必須連帶賠償客人17萬元,目前案件定讞,但超商尚未針對這起事件回應。

連鎖超商員工與客人鬧糾紛,兩個人大吵特吵,結完帳後,員工走到超商後面一間倉庫,客人跟在後頭繼續吵,沒想到超商員工拿棒球棍揍客人,店員遭控傷害、拘役50天,客人氣得再提民事求償110萬。只是超商...


如果單就這條新聞內容來看,我還是無法認同法官的判決。

哪個開店老闆會容許員工毆打客人?

老闆要怎樣監督店員,防止店員的情緒突然失控?

再請一位心理醫師常駐店裡嗎?

應該還有其他的理由,才會導致這樣的判決。
舊 2017-06-16, 08:06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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