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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起司
沒有其他醫生被派來處理的情況
醫生權衡之下,不是應該先處理重症,把輕症放一邊?

你認為醫生無法同時處理,會指派其他醫生處理
那檢察官為了處理頂新案,無法同時處裡其他案件,為什麼你認為是檢察官不夠認真、能力不足
而不是沒有指派其他檢察官來代為處理其他案件的上級主管要負責

理性的人來選,都是優先處理大案(重症)、小案(輕症)先擱著

重點是檢察官的時間,能不能同時處理頂新跟其他案件?
如果可以,那檢察官有疏失

如果不能,你依然認為不能擱置小案? 還好你是當老師,不是當老板

你說到重點了,檢察官如果無法同時處理那些案件,為何會被指派那些案件?

我認為並非他不能同時處理那些案件,而是他自己私自決定哪些案件重要要先偵辦,哪些案件不重要無須同時偵辦。既然如此,自己選擇不安排時間去偵辦該負責的案件,被處分就是自己該承擔後果,有什麼好抱怨?敢作不敢當?
舊 2017-06-16, 07:51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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