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店員在食物中下毒造成命案,老闆就要負連帶責任,那麼,早年的千面人案,兇手如果是超商店員,超商老闆不就要負連帶責任賠到倒閉?

你們現在討論的連帶責任,已經和軍隊連坐三級的懲處方式一樣,出事就找主官負責,沒有理由。

誰還敢請員工顧店!
舊 2017-06-16, 06:00 PM #8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ek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