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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判決又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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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引用:
作者
n_akemi
....,如果沒有人負責警覺,情況只怕更糟。
......
有連帶責任尚且如此,沒有的話...
不贊成啊....
這世界誰能完全放心誰?所以工作,生活都得負責警覺某人?不切實際啊...
盲目的發揮連帶責任,跟減少下屬犯罪機會,根本無關,除非是笨到在你面前慢慢做,讓你有充分時間制止.
某人犯罪當人得自己面對,包括超速,捲款...,也許有受害者,但不是到處抓倒楣者分攤..
2017-06-16, 04:57 PM #
75
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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