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泡泡
這種督導關係真可怕. 督導只能要求下屬作出合理行為,改善不當之處,但是不可能預防下屬突然做出衝動或不法的行為.這是神明的能力了.
老師暗中誘**學生,主任,校長要負責嗎?那難怪一堆校方要壓制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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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不合理,但...說真的,如果沒有人負責警覺,情況只怕更糟。
在鬼島...呆丸民眾大部份是沒有人看管就亂搞的佔大多數。
像是沒有警察就超速,沒有警察就違停...有明文禁止況且如此,那如果沒有呢?
常言道:「人心隔肚皮。」
連自己親信任職會計都能盜公款掏空公司了...隨便請個員工誰曉得會不會搞鬼?
但...不確定就不請嗎?請了就保證不會出事嗎?
所以該請的還是要請,該看緊的還是看緊點...
不看?出了事多半都會連累一堆人,除非能逮到人...
但現實中...捲款潛逃、逍遙法外的比較多。
所以無辜消費者求償無門的也比較多...
有連帶責任尚且如此,沒有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