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有影響力。
就以本案判決來講,高院判決主文中有「上訴駁回」四字,這代表高院並非像其他一般常見的撤銷原判決改判,而是維持地院的判決。
但是因為家屬律師的訴訟策略正確,於是他們還是得到了勝訴判決(部份勝訴),高院是怎麼認定的,為何駁回上訴後,仍讓上訴人得到勝訴?
這就是訴訟技巧,可以說這次死者家屬請的律師表現稱職,才會拿到勝訴,真的有耐心的話可以把高院判決從頭到尾看過一遍,這中間的眉角不是很高深的民事訴訟知識,但是卻是一般民眾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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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訴訟技巧凌駕於司法正義之上,那就變成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悲哀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