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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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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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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如前面朋友所述,無限上綱了。

此例一開,以後更生人之類的求職,業者就可以引用此例理直氣壯地拒絕,不給人活路了吧。因為都有相當程度的再犯率,風險評估我們賠不起連帶責任,謝謝再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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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6-16, 08:39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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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