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奇葩判決又一樁
瀏覽單個文章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
skyang
+1
到咖啡廳喝咖啡拉肚子,不能找咖啡店老闆求償嗎?
判決書提到受害人是喝了咖啡廳櫃臺拿出的咖啡,不但沒有提神,反而暈倒,為什麼不能求償。
另外有人在餐廳昏倒,沒有協助送醫,導致死亡,老闆難道沒責任嗎?
這個比方實在無限上綱,因為這件案子關係到人命,法官雖然判老闆刑事無責,民事卻判有責,這已經等於宣告老闆是幫兇,以後誰還敢開店!
2017-06-15, 07:34 PM #
9
leek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leeko
查詢leek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leek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