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跟不動產不都財產 本質哪裡不同
站在動產的角度你認為政府強制退場老車不對
那我認為不動產持有也不應該繳稅
人不應該因為持有某種東西就要繳稅 這不合理
汽車徵收牌照稅(強制使用)燃料稅 房屋也可以改徵門牌稅並強制使用門牌
因為這些稅別都是屬於"使用者付費"
郵政系統也要支出成本 使用者付費合理
可是如果只是因為持有某物品就要收稅 那就違反人權
怎麼都同樣是強姦民眾權利 結果大不同?
是因為後者沒有touch到某些人利益 所以不重要?
舊檢驗標準訂很高 緩衝之後要淘汰舊車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台灣交通會亂不是沒原因 大家都只知道自己 才會三寶橫行
如果真覺得交通工具負擔沉重 也可以改用大眾運輸阿
有些公共議題本來就要犧牲人民利益
沒人想要呼吸PM 2.5空氣吧 那又不讓淘汰舊車
是要怎麼處理? 反正有錢就好 別人肺癌管他去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