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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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這樣說比較冷血, 直系以外(就是自己親父母以外)就不要多做了.
逢年過節出點錢, 送點禮物, 吃個飯, 你好孝順, 大家樂開懷, 一次性開心問題少.
但幫忙性質, 特別是會有遺留影響的事情, 要少做, 讓他們自己子女去承擔, 切記!
岳父母也別多碰, 除非他們就一個獨生女嫁給你.
不論人性本善惡, 究責是一定會的, 但絕對不是先怪到自己人身上!
職場要有體會, 而說穿了親戚關係也不過是有點血緣, 但還是有親疏之分!
所以很多職場手腕的道理可以應用在這種家族事情, 毫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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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樓主這一類情況(不好意思借用為例子), 幫忙出點錢請第三者來做!
我當醫生, 決不會幫親戚看病, 內舉反而更要避親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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