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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拍照檢舉違停爆衝突提告不起訴 檢察官:須經車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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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操級廢員
不盡然.....
因為拍攝者若不是單純作為個人收藏就不行.....
這個案例中拍攝者拍別人就不是單純要收藏用的, 不是嗎?
所以, 要協助檢舉違規, 還是拿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來截圖就好了,
這種大喇喇直接跳出來拍的, 一旦被拍的人不爽主張被侵權,
拍攝者還是會搞到一身臭的.....
怎麼侵權?
舉發違法又不是刊登或散布
2016-03-16, 12:42 PM #
24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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