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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拍照檢舉違停爆衝突提告不起訴 檢察官:須經車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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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怪事,當街拉扯他人限制行動算妨害自由吧
如果佐以言語威脅還有恐嚇之嫌,跟拍照檢舉這應該算兩件事吧
還是車主他爸叫李剛來著??
2016-03-16, 11:29 AM #
17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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