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iki Yeh
晚上我媽說想吃三商巧福牛肉麵,剛好昨天自由時報有三商巧福的折扣券(半筋半肉牛肉麵+牛肉炸醬麵+小菜及兩杯飲料有特價),我就順手剪了下來,因為我媽不吃牛筋,我跟櫃台妹妹說可不可以讓我改換牛肉麵,她一開始面有難色,說規定不行,我說我們不吃牛筋,特地挑出來丟掉也浪費,我就說半筋半肉牛肉麵一碗要115元,牛肉麵一碗105元,貴的換便宜你們店裡應該不吃虧啊,她想了一下就說那好吧,後來我們就入座等餐。
我跟我媽坐離廚房比較近,就聽到店長把剛幫我點餐的那個女生叫了過去臭罵一頓,指責她為何讓客人亂換東西,違反店內規定,說要給她警告一次還要扣她費用什麼的,這個女生當下就哭了出來,我聽了就過去跟店長說:不好意思,這要換成牛肉麵是我要求的,與她無關,她是好心幫我,請不要為難她。店長就回他們入帳是半筋半肉牛肉麵,但出給客人的卻是牛肉麵,萬一總公司來查帳會出大問題的,我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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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個同事曾經在肯德基做事, 他朋友們來吃
兩百塊五個人吃到撐
所以 你知道為什麼了.......
至於甚麼警告 扣錢, 這應該已經違反勞基法, 因為更換商品的事實沒有成立
實際上, 雙方都沒有損失
那扣錢的基礎應該不存在, 很多服務業的內規都太誇張, 店長 經理根本就亂來
況且, 我是認為苛扣基層(尤其是工讀生)的薪資, 不管是任何情況下, 都是非常非常爛的管理方式
可以罰勤, 口頭告誡, 但是我認為絕對不可以扣錢
對於工讀生來說罰他五百, 他今天白做了
對於主管來說, 難不成可以照工讀生的罰金/月薪比例扣個一兩千塊嗎?
如果再高一點層級, 只要犯錯就扣幾千塊, 那些腦滿腸肥要是認為合理, 來~ 我幫她出
這跟酒駕一樣, 對於有的人來說罰金很高; 對於有的人來說不痛不癢
但是無論如何, 罰錢就是一種管理的邪魔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