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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孩專漏洞租借已經不是第一次
廠商根本沒在處理這問題....
新聞這個女生是累犯
被抓到過被取消資格
又用別人身分證字號,串改年齡租借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706/36648937/
引用:
楊忠翰、孔德廉╱台北報導】e-bike電動自行車死亡車禍首例!台北市一名年僅十四歲的女國中生,利用同學的身分證字號、竄改年齡,租借到必須年滿十六歲才能騎乘的e-bike偕友出遊,卻在中華路二段上疑似闖紅燈撞倒八十一歲的老婦,致對方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死者家屬昨痛斥:「e-bike租借過程有瑕疵,包商應負起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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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根據規定租借e-bike騎乘,至少得年滿十六歲,但肇事林姓女國中生僅十四歲,她第一次租車時,係以自己身分證字號,在租車電腦謊報年齡為三十四歲,順利借得e-bike騎乘,業者事後審核發現此事,才將林女的身分證字號停權,不過上月二十七日早上林女再租車時,竟又以另名男同學的身分證字號,在租車電腦上謊報年齡,再次成功借到e-bike。
闖燈肇事稱沒看到
當天林女偕友騎著e-bike經過中華路二段時,直接撞上橫越馬路的一名老婦(八十一歲)而雙雙倒地,老婦倒地後鼻孔裡不斷冒出鮮血,與林女同行的董姓男同學見狀趕緊報警,警消趕抵雖立即將老婦送醫,但因顱內傷勢嚴重,老婦仍於本月三日凌晨不治。
警方表示,林女對車禍過程說詞反覆,推稱未看到老婦,直到撞上時才知道有人,但根據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確認當時燈號為紅燈,林女得負較大的肇事責任。全案調查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對於該起意外,老婦女兒周小姐強烈質疑e-bike業者在使用者控管上有問題,才會放任未滿十六歲者一再違規借車騎乘,案發後,公司甚至推稱:「只負責借車,不負相關肇事責任。」周小姐怒斥廠商只為了牟利,完全忽略租借規則,根本就是八仙塵爆案翻版。
出事租賃站暫停借
台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二十五公里,將研擬修法將時速十五公里以上車輛,統一以機車法規管理。
而e-bike公司也已在網站公告,因屢次有青少年虛報年齡租借,出事的光仁國小租賃站將調整營運模式,即日起暫停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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