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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麼簡單的事情
廢死團就看不透?
重點就是像鄭捷那類現場被活逮
而且有影像、有一大堆現場目擊者(尤其是活著的受害者)
這類完全不會有冤獄的
直接給牠死就對了(看是要用電爆、凌遲、車裂、割首、鐵蕀鞭到血肉模糊致死,反正愈殘忍愈痛愈好,而且要公開執行,讓大家知道犯這類的壞事就是這種下場)
至於非上述情況的
就依正常程序審理判刑
等到罪證確定再來執行
而且重點是不要再用什麼打了麻醉劑等牠重度昏睡後再槍決→這種極度人道的安樂死刑
種死刑能嚇唬誰啊,哪天我走投無路
想到最慘也不過是這種安樂型的死刑,我應該會挺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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