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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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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那請問為什麼會有被狙擊手幹掉的歹徒?

照你的邏輯,預防性的制裁是不可能的…

難道都要等歹徒引爆完炸彈,造成了重大傷亡之後,才來事後檢討嗎???



所以說你的正當防衛概念是不及格的。

正當防衛是必須對於正在發生或急迫性危險的侵害來發動,不是什麼預防性制裁。

所以警方使用槍械,有警械使用的規定,如果違反,一樣不能免除刑責。

而且事實上,如果能夠採取不危害不法侵害者性命的手段即可阻止犯罪行為的發生或繼續,而卻使用該手段,一樣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舊 2015-06-02, 12:45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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