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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box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引用:
作者kaosc
不要陷入廢死聯盟的陷阱裡。

對於一些冤案,當然我們必須抱持極端審慎的態度,
但像這傢伙、鄭捷之流的罪犯,
我不認為他們的罪行還有任何模糊不清的地方,
可說沒有任何抓錯人的可能性,
對於這種人,為何不能好好按照法律給予他們應有的判決?


司法廢物 無懼9.2螞蝗硬幹民意一堆 孤行簽署國際人權公約這等小事當然幹
支持廢死 導致司法案件法匠 一有絲毫理由就不判死 上行下效 至法務部長

台灣最大的亂源就在立法院 不只是怠惰小事而已 支持廢死的就是讓牠門下來
舊 2015-06-01, 05:3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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