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要走只要不來上班就行,
但是要走的漂亮(包括領到所有欠薪而且名聲不會在業界黑掉),
才會有這麼多顧忌.
除非下一份工作早就到手了或是早已經聲名遠播,
否則徹底跟前東家撕破臉的情況還是盡量避免吧.
舊 2015-04-22, 07:42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