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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alanhsu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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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nticorejr.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15/492921.htm




讓老闆不爽的話,最後一次付薪資,會用零錢來給付薪水,那離職員工真的會一肚子氣。


我相信今後台灣還會再發生這種事,老闆用鑽漏洞的手段來欺負員工。



想與老闆好聚好散,有時候還挺不簡單的。




.


根據律師說法 這有公然侮辱問題

也有人說:
民法第 148 條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所以當下我認為可以拒領
這筆錢最後還是跑不掉
舊 2015-04-16, 11:54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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