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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30
引用:
作者doskey
原來有這種規定

以前我做滿3年,直接跟老闆講完,當天東西收完就離開了,隔月再去找會計領薪水,順便把會計也領走

猜想不用交接的工作,離職時應該比較不會遇到麻煩




你以為這事一句話就可以交待過去嗎....
     
      
舊 2015-04-16, 10:46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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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