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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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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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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口頭提過了也決定了,其實自己想好日期打一打,裡面明確寫上提出日期、預定離職日期,親手送給老闆,應該就心裡有數你不賣面子給他,他也不好意思再裝死了,
若有共識,那就立刻請老闆通知人事部並開始進行交接程序,事情就此生效,若對日期有意見那就當場討論到雙方可以,再重打一份正確日期親手送給他

總之自己先設定好,離職不需要公司同意,說真的,老闆一職盧害你不能走,那是你自己有問題,事情想清楚立場堅定,人家又不能拿刀逼你不准走,還是你重要到老闆跪著抱住你大腿說不要走

有很多方法可以達到"可證明已提出辭呈",根本不用到存證信函什麼的,又不是打算撕破臉
老闆也不可能沒品到裝傻說他沒看到那張紙吧
最後交接清冊、離職證明書什麼的請老闆都簽名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舊 2015-04-16, 01:3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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