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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神騎士
不是說這種解法錯誤或愚蠢,而是在[教小二生乘法]的課程中,這種解法是最愚蠢的.

怎麼說呢?
因為把1打的鉛筆分成12等分,每個等分1支,這是除法的概念.
雖然1打分成12等分,每個等分1支並不難理解,
但事實上已經用到12除以12等於1的除法概念.
要教小二生乘法的概念,卻先用了以乘法概念為基礎才能建立的除法概念,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所以說,在[教小二生乘法]的課程中,這種解法是最愚蠢的.

如何,知道自己說的最愚蠢在哪裡了嗎?

你還要繼續蠢下去嗎?

[1打]被定義為[12個(或枝..等)],所以說[一打鉛筆]就等於說[12枝鉛筆],根本不須要分,你真傻了嗎?
舊 2013-11-28, 01:27 AM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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