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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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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danmark
看了很多篇的回應有不同的立場與反應
在同性戀婚姻與養育小孩的法定程序過程中,我覺得最大還是是遇到歧視的問題,以下的幾個問題可以讓自己瞭解對於這個議題的接受程度,讓你瞭解你是完全支持還是部份這個法定程序?

1.請問你支持同性戀也享有正常的婚姻保障嗎?
2.請問你不反對自己的小孩,也是同性戀嗎?
3.請問你支持在在小孩的養成過程中 
就要將性別選擇權這方面的教育融入生活中呢?
4.請問你支持自己的小孩,可以自由改變自己的行別,並顯於外在-嗎?
5.請問你支持自己的監護人,與同性結婚嗎?
6.請問你不反對自己的監護人,也是同性戀嗎?
7.請問你支持應該在自己還是小孩的養成過程中 
就要將性別選擇權這方面的教育融入生活中呢?
8.請問你支持自己的監護人,可以自由改變自己的行別,並顯於外在-嗎?
9.請問你支持自己的監護人,與同性結婚嗎?

為什麼...

先說明幾個狀況,至少就我個人能夠區分的出來這些情形
對於一個議題、情況、人事物:
可能會有
A:支持-中立-反對
B:喜歡-無感-不喜歡
C:樂於交流-中立-排斥

現在狀況很明顯,不管是贊同法案或是反對法案的一方都把這三種情況的選項綁在一起
我個人對於多元成家法案的看法只有一個,請尊重民法第一條的精神,
那代表解決社會、家庭、人與人的一切問題都必須奠基於互相尊重這個前提上,
用另立新法的手段基本上就是投機取巧迴避民法第一條的原則,
不尊重制度也不尊重社會上的其他成員,如果能夠把民法親屬篇整個翻修
那代表在這件事情上社會大眾有共識,如此一來也就沒有什麼好吵的。

繼續講到所謂的"支持"
能不能給所有人合理的解釋:
引用:
你不反對自己的小孩,也是同性戀嗎?
你支持在在小孩的養成過程中就要將性別選擇權這方面的教育融入生活中呢?
你支持自己的小孩,可以自由改變自己的行別,並顯於外在-嗎?
你支持自己的監護人,與同性結婚嗎?
你不反對自己的監護人,也是同性戀嗎?
你支持應該在自己還是小孩的養成過程中就要將性別選擇權這方面的教育融入生活中呢?
你支持自己的監護人,可以自由改變自己的行別,並顯於外在-嗎?
你支持自己的監護人,與同性結婚嗎?

為什麼所有人都一定只能支持上面這些東西?
上面這些內容,與其說是支持,倒不如說是:
"這個社會上的所有成員一定都要喜歡、樂於接納與同性戀者交流,不然就是歧視。"

我尊重同性戀者在法律上應該要享有平等的權利,只是在享有權利的同時,
除了需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外,可預見的各種問題要有預防手段,不可預見的問題要有補救措施。
社會上的任何一份子都是如此,同性戀者也不應例外。

但這跟我個人喜不喜歡同性戀者、支不支持別人的性取向、要不要跟同性戀者交朋友
諸如此類"偏好"的問題不相干,即便換成高矮胖瘦貧富美醜也是同樣狀況。
不管什麼樣背景的人都應該獲得尊重,但有人有權利要求其他人非得喜歡、對他們抱持好感不可?

個人也不是第一次聽到同性戀者、同志團體提出類似的問題跟論調。
這種說詞的氛圍,我個人覺得很感冒,對於那些不能理解自己為什麼討厭這類說詞的人
我相信反彈會更大,宗教團體就是最好的實例。
然而就像同性戀者希望社會大眾尊重他們跟別人不同的性取向,
同性戀者、同志團體有沒有尊重社會上有些成員就是無法改變"不喜歡同性戀"這個偏好的事實?

就如同有的同性戀者無法改變他們的性取向,
有的人是因為生理上的排斥、不愉快的經驗,導致他們的不喜歡同樣根深蒂固。
請尊重"有些人就是不喜歡同性戀"這個事實
而不是用
"你不喜歡我、不跟我當好朋友、不接受我全部的意見,那就是歧視我、就是不公平"
這樣的說法強迫所有人非得喜歡他們不可。
舊 2013-11-12, 02:59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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