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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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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引用:
作者EAC212
對於阿鬼網兄的觀點,我絕對是錯的,而且我為此感到安心..
阿鬼網兄想要認為是怎樣都行,
我深感討論你的奇特的邏輯方式並無助提升我去支持同志領養。

對我而言,
論壇發言並不是用來爭誰是誰非,
最大的用途是透過言論來表達自己的想法,
以及讓別人由文字來認識這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我只能說,
我試圖由兒童權益的角度去思考這件事,前面也說過,要看兒童的意願,
那有些人是站在同志權利的角度來爭取.....
同志的權利有沒有對錯?
這不是我所該去認定的。
我也很充份的表達過我對於同志的觀感,
當然,
若是為了滿足同志的願望,而去立法修法或是認同同志領養小孩,
那我是無法認同的。

的確,論擅的發言,用意就是讓大家表達想法
你就大大方方的承認你是岐視同志,這很難嗎?
這樣的話就沒人跟你多廢話,我不同意你岐視的觀念
但是我也不能阻止你岐視


可是如果你要就岐視的立場去反對任何事
你反對的理由,當然應該受到所有人的檢視,來評論對錯
你上面打了一大堆反對的論點,前面的文章全部都有回答過,爬個文很難嗎?
舊 2013-11-11, 12:30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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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