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antasielf
我沒全部看完整串
但是就我的感覺來說,小孩子的成長壓力是一父一母<單親家庭<同性家庭
大家的理想世界是不要歧視同性,但是目前的現實世界就是辦不到
而且,單親家庭裡面小孩子都生下來了,又不能選擇父母
但是同志結婚,卻可以選擇要不要領養小孩,這是不一樣的
|
你的論點之前就有人在別的地方講太多次了
立法跟選擇是不一樣的,立法是告訴你,你『有』或『沒有』這個權利
沒有權利的原因為何?而法律講的是平等
既然立法制定了沒有權利的原因,相同原因的所有人
不管是同志與非同志,就應該要一視同仁
單就一父一母<單親家庭<同性家庭,這說法來說
這不就等於是一種岐視?單親家庭跟同性家庭有著同樣不利的因素
卻因為認同感較高,而可以被無視?
這跟黑人白人同樣都是人,但是黑人的認同感較低
所以活該被岐視是正常的,有何不同?
法律禁止酒駕,但有人喝了酒就是要上路,誰能阻止他?
因為阻止不了,所以法律就乾脆同意嗎?
當然不可能呀,所以立法的用處就是告訴你,你沒這個權利
若是你真的要做,就要付出法律的代價
相對的,如果法律認為有一對父母沒權利生小孩
孩子都生了,你能怎麼辨?
既然法律禁止他生,他照做就要付出法律的代價
而不是用不能選擇來當成豁免權
否則的話同性戀要生小孩也不是不可以
女同可以借精,男同可以找孕母
孩子都生了你要怎麼辨?對孩子來說也是不能選擇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