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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依:同志結婚OK 但反對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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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引用:
作者
EAC212
現在就是不斷強調沒有曲解,然後做出很傻眼的推論.....
真的是..........很強...
我真的看不懂...
您繼續...
我不否定您...
純粹表示看不懂您的邏輯,且完全無法認同這種....很無言的論述...
也難怪.. 您在前面會覺的那篇文章讓您認同...
你們的思維很一致...
如果閣下真的看不懂,閣下只需要去思索
1.一父一母的環境相對比『非一父一母的還境比較好』
2.同志家庭領養環境
3.現行無婚姻可單獨收養子女]和[僅有一父或是僅有一母即可收養]
4.無婚姻狀態所生之非婚生子女(單親媽媽)
234的狀況,是否為『非一父一母的環境』
閣下是否有能力去否認?想通這一點自然能明白
引用:
作者
EAC212
若所有霸凌與岐視的原因都一樣!!
那就如您所說...
不過...都一樣嗎?
你錯了,現在討論的不是岐視的原因
而是岐視的結果
試問,閣下這麼執著在岐視的原因
理由為何?
難道說是因為
1.身障家庭造成的岐視,閣下無所謂
2.窮困家庭造成的岐視,閣下也無所謂
3.同志家庭造成的岐視,閣下很在乎
換句話話,你在意的是原因,而原因不就是
身障,窮困(你不在乎)
同志(你很在意)
所以答案就是你在意的,跟本只是
同志
兩個字呀
2013-11-11, 03:44 AM #
141
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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