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老鬼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引用:
作者EAC212
其實這樣說沒錯,錯是錯在霸凌者身上,
但是..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你真的想太多了,的確我們不應該增加霸凌的可能性

但是明明大家都知道
霸凌與岐視的現象並不獨獨出現在同志同庭的小孩身上
身障家庭與窮苦家庭也同樣會有岐視的行為

難道我們因為有岐視的可能性
就把身障家庭與窮困家庭養小孩的權利給禁止嗎?
甚至他們生出來的小孩,都交給社會局處理?
幫這些小孩找到一父一母的人來領養?
這不等於因噎廢食嗎?
舊 2013-11-11, 12:39 AM #1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鬼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