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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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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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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1.抱歉我還真的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2.你的世界只剩下二分法嗎??"比較"是相對意義,不過我覺的好像也不必跟你解釋,因為你只剩非黑即白了...
3.李明依不能表答個人意見?如果你覺的他不能表答個人意見..那你又在做什麼??

我的回答是,李明依可以表達贊不贊同的意見,甚至表達反對的意見都可以

但是如果他是想表達反對的意見
那要看他反對的理由合不合理,不是說他不能反對

而是要給贊同的人,一個合理的反對理由。


如果他只是為反而反,不需要理由,這是他的自由別人也管不著,但是我嗆他一句管太多,這可不代表我在禁止他發言,兩回事。
舊 2013-11-10, 02:35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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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