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ebo1210
沒錯,我想說的就是同性戀者領養的心態,如果被領養者已成年,可以選擇同性戀家庭或非同性戀家庭受養,他的決定是什麼?雙父或雙母家庭來自對異性的不認同,這種家庭教育出來的孩子要如何認同異性?
問男女同為何選擇同性戀,答案不外是「我喜歡男(女)人」、「我討厭女(男)人」,這種家庭該認養什麼性別的兒童?在兒童時期就表態自己是同性戀者的人應該是最適合這種家庭的人了。
如果同志家庭可以領養小孩,小孩從小在同志家庭長大,也成了同志,也找同志來組成家庭,還有異性家庭生小孩讓人領養嗎?
|
你的邏輯太經典了,我還是再開一篇文回你。
首先,哪家的孩子不是異性戀家庭出來的?同性戀如果能生小孩,還會被認為是異類、變態、不正常?
他們只是"愛上"了同性而非異性,行為舉止跟一般人無異。何來的不認同異性之說?
另外性向的確立,是在青春期,第二性徵發展後,才會確立,更甚至有些同性戀要到中年才能確定自己是同性戀。
這就像左右撇子一樣,不到一定程度(例:精密的控制要求或是不斷重複的反射使用),你到底慣用左手還是右手,你能確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