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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老鬼
相關議題在ptt戰翻天,不過絕大多數是在無限的跳針
這裡轉貼一篇ptt上最理性也最全面的文章給大家看看。
對於相關議題上所有的質疑,幾乎都可以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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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nn (全新的開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李明依:同志結婚OK 但反對領養
時間 Fri Nov 8 11:37:5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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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這問題到今天還在吵XD

其實爭論者看到很多就是在講"歧視同性戀者"的問題

無論是支持或反對者,圍繞的問題都在討論"社會歧視同性戀者"

我相信其實也沒那麼多同性戀者真的很渴望可以收養小孩啦。

就目前現行民法規定而言,不論有無婚姻狀態都有權利收養子女,

跟收養者的性取向並無關係。


我昨天會想回該文的原因還是出在李明依的回答,她認為一父一母才能給孩子正常的家庭

所以如果承認同性婚姻後,她覺得不宜讓同性婚姻者有異性婚姻者之共同收養子女權。

就一個法律工作者來說,對邏輯關係是很講究的。

因為如果她覺得有一父一母的家庭才能收養子女,那現行無婚姻可單獨收養子女

僅有一父或是僅有一母即可收養的法律是不是應該廢除?!或是無婚姻狀態所生之非婚生子

女(單親媽媽)其子女是否應該交由社會機構強制收容,等待有正常一父一母的家庭來收養


最理性也最全面?
別讓人笑掉大牙了就不錯了.

根據各電子媒體看到的報導,李明依講的是「站在小孩立場想,在一父一母的環境下,比較沒有外界壓力。」
如果這報導無誤,那麼她講的是[兩父(或兩母)]和[一父一母]對於收養小孩時,小孩受到的外界壓力之比較.

結果這位自認很講究邏輯但邏輯卻很差的法律工作者,竟然直接把李明依講的那句話翻譯成[她覺得有一父一母的家庭才能收養子女]?!
然後將他的謬論建立在自己毫無邏輯的錯誤翻譯之下,質疑[現行無婚姻可單獨收養子女]和[僅有一父或是僅有一母即可收養]的法律是不是應該廢除?!
甚至推論出[無婚姻狀態所生之非婚生子女(單親媽媽)其子女是否應該交由社會機構強制收容,等待有正常一父一母的家庭來收養].

告非!真有邏輯這麼差的法律工作者?
為了避免大家將來需要法律工作者協助時誤觸地雷,可否人肉一下這位仁兄?
否則到時候官司怎麼輸的都不知道.
舊 2013-11-08, 07:06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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