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收回我前面對伴侶至一部份看法,因為這篇新聞下段讓我搞錯: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6/291764.htm
但我的立場是沒變的,你要開放就全開,
因為台灣守護家庭網站早有寫出不利因素,特別是所謂單方面解約,
比嚴格一夫一妻,或多配偶制造成的社會問題還來的嚴重。
多配偶制我不是說過要所有關係人同意?
假設A、B男,C、D女好了
A娶C、D,三方同意,那D要再娶B也需要A、C同意,
一般狀況下要獲得A,C同意就很難,未經同意自然無效。
假設真有極少特例好了,拿Graph來畫,對有連線關係的要負責就行了。
孩子的父母就看是哪一對的種就是其雙親,也由這一對link的人負責,
這造成的社會問題會比爽就單方面解約的伴侶關係來的多嗎?我不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