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orkduck
Junior Member
 
workdu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2
這裡很熱鬧,亂入一下~

對不起我有問題(舉手).....
1.
配偶有性忠貞之義務,是屬於實質上的夫妻。受完整的夫妻法律規範和罰則。
既然這樣,幹嘛修法 把夫妻的文字硬要修成配偶
無論男男 女女 男女 一定有一方相對較為柔弱 一方較為剛強
柔弱者為妻 剛強者為夫 這樣行不得?
還是兩個爸爸 兩個媽媽?

2.
再者 每個人的身分證後面應該有父親欄 與母親欄,請問這需要處理嗎?
還是循前題
柔弱者為妻 剛強者為夫
還是要一起擠同一欄

3.
同性戀者能走到這一步真的很不容易。(後面說出來會得罪人.....)

4.孩子無辜,無論幾歲的孩子都不是自己願意被棄養
也不是全部的孩子有機會選擇對象被領養

政府可否規定讓孩子接受無差別教育(無灌輸同性戀家庭 異性戀家庭的好壞),到一定年齡
如 八歲,再接受領養

5.
李先生的文章我看過

異性戀家庭會遇到的同性戀家庭一定會遇到,而且還會更多
異性戀家庭 雙薪、隔代教養、安親代養、保母,請問哪一種同性戀家庭不會遇到?
連異性戀都會離婚,對簿公堂爭取孩子教養權
請問同性戀家庭會不會離婚?是否真的會對簿公堂爭取孩子教養權?

6.
中文字真麻煩!
結婚 的婚字 為什麼是女字旁?不能男字旁嗎?
夫妻 的妻字 為什麼底部是女字?
既然男女平等,我們可以接受多元社會,那麼這些字 是否要相對應的變化一下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舊 2013-11-08, 05:11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orkduc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