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李明依:同志結婚OK 但反對領養
瀏覽單個文章
oScARS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要不要反對而離開這個家也是小孩子可以做的 , 這沒人有意見
樓上是成功的例子, 但別忘了小孩忍受到大的痛苦例子我想是更多的
我不希望增加像這種例子的存在, 硬要選擇風險較高的作法
就好像大家都知道沒錢不要養兩個小孩
養了就是自已苦, 小孩也苦
我不會直接說每個人"都"不能處理這個問題, 只是風險大
2013-11-08, 03:02 AM #
33
oScARSh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ScARSh
查詢oScARSh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ScARSh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