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ScARSh
*停權中*
 
oScA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要不要反對而離開這個家也是小孩子可以做的 , 這沒人有意見

樓上是成功的例子, 但別忘了小孩忍受到大的痛苦例子我想是更多的

我不希望增加像這種例子的存在, 硬要選擇風險較高的作法



就好像大家都知道沒錢不要養兩個小孩
養了就是自已苦, 小孩也苦
我不會直接說每個人"都"不能處理這個問題, 只是風險大
舊 2013-11-08, 03:02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cARS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