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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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sh238
我也是不開玩笑的正視這件事情,同性家庭會走領養之路,必已有所覺悟,如何教養孩子是他們的事情,你和我這些局外人,憑什麼去幫他們決定。
如果今天同性夫妻遇到的狀況,是雙性夫妻所不會發生的,那就值得討論和研究,但不能因為有"可能"就全然反對和拒絕,請別忘了,領養是要審查和追蹤的。
再補充,難道被雙性家庭寄養的孩子,都百分百的認同新父母,在外也不受歧視和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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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要不要領養是父母的事
但很可惜的是小孩子完全沒有選擇權
還有為什麼要用"二分法"?
一定要百分百?
至少我知道的是, "現在"的社會一般人的性向,
"多數"是會接受異性, 反對同性戀
我們自已可以接受同性戀, 但沒辦法改變"主流"是接受異性戀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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