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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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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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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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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sh238
請問"把一個小孩的未來搞爛掉"這邏輯怎麼來?
會需要領養的孩子,不是孤兒,就是父母親無法正常的照顧,讓他們待在孤兒院或是原生家庭會比較好?
況且領養不是跟養寵物一般,找社會局說我要養就可以的,要當寄養家庭,得通過層層的審核才行。
能當寄養家庭的,家境都不會太差,他們一樣都能給予愛,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這問題有比對孩子有沒有真的的去愛和教育還來的嚴重?
到底婚姻是見證兩個人因愛而在一起,還是兩個人因性別而在一起?



不管是孤兒或是寄養,這些小孩頂多是承受同儕笑沒爸爸或沒媽媽,
被同性領養一樣被笑沒爸爸或沒媽媽還要外加你有兩個爸爸或兩個
媽媽,小孩本身還要去扭曲為啥我有兩個媽媽或兩個爸爸,為什麼
別人都是一公一母我家兩個是公公母母?萬一家世又被同儕知道,又
要被笑是同性戀生的。再者這個小孩的性向有可能會因此在這種環境
產生丕變。這絕對是比有沒有愛來的嚴重,況且住孤兒院和寄養家庭就
沒有愛?鄰居就是幫社會局寄養的家庭,小孩還不是黏著緊緊的,下課
後還不是跑過來我家串門子,每次小孩寄養時間到要走了,大人小孩還
不是哭哭啼啼,哪來沒有愛。

結婚跟領養小孩是兩碼事,自己變態就算了,不要再造就另一個變態出來。
     
      
舊 2013-11-08, 01:42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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