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449=Sting
小弟我覺得加罰金效果有限
我一個客戶他平常喜歡喝酒 身上已經有幾張酒駕罰單1.20萬的罰款
也皮皮的沒繳 他說反正就是沒錢阿 可是就是喜歡喝酒 駕照被吊扣了
也是一樣偷偷酒醉開車 這種人很多
所以我覺得要跟新加坡一樣 "鞭刑"就對了
打得皮開肉顫 趴在床上一.兩個禮拜 就會記起教訓
想到那個痛誰要酒後駕車 都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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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台灣不可能比照新加坡如此弄 "鞭刑",卻又老愛說自己為何不如新加坡。
(新加坡連禁了40年的賭場都開放了,GDP貢獻率為1.5%到2%,營收59億美元,雇傭了22,400人,帶動周邊服務有數千個就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