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ETC上路千人失業 國道收費員:我恨高公局
瀏覽單個文章
fgasfgas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
GOLDHAN
我在意的是連政府的合約被財團用文字漏洞在搞小手段時
政府都還能睜隻眼閉隻眼 默許這種行為,可悲的是還有人覺得這是勞工個人競爭力問題
難怪政府能這麼囂張的擺爛
合約中遠通要做的是
協助轉置並保障5年內工作權與薪資,"若不接受"轉職就業安排,遠通提供5個月轉職補償。
結果最後的手法就是轉介幫助投履歷? 錄不錄取各單位自行決定?
最後沒錄取的用5個月補償金打發掉
這跟合約精神相符嗎?
很慘的是
本來說好一律發5個月補償金
後來被遠通找到法律漏洞
勞基法實施前就任職的收費員,遠通拒絕給付這補償金
2013-10-02, 08:36 AM #
85
fgasfgas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fgasfgasg
查詢fgasfgas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fgasfgas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