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2011-01-10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台灣大學蕭姓博士生去年底因阻擋救護車,還比出中指,引起社會撻伐。台北地檢署日前分案後,已發函新北市新店消防分隊,調閱案發時影像,釐清被告可能涉及的刑責。
去年底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的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當時救護車上有1名待緊急送醫的老婦人。由於老婦人送醫後不治,事發後相關影片被傳上網,車主招致公憤,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
檢方指出,檢察官初步認定,老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蕭姓學生不構成過失致死,但他的行為恐有延誤救護車執行公務、造成消防分隊人員緊急煞車而受傷之虞,可能涉及妨害公務、傷害等罪。
檢方表示,由於警方移送時未檢附影像資料,承辦檢察官分案後立即發函新北市新店消防分隊,調閱行車紀錄器影像資料,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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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有呼吸心跳,並沒有宣告死亡啊。
我記得死亡不單只是沒有呼吸心跳而已吧。
現在應該是調查『阻擋』對後來的死亡宣告有沒有造成影響吧,這部份我也覺得應該是醫師的範圍,檢方也不應該那麼早下定論吧。
不過看到是『中央社』的,個人認為應該是消毒成份居多。
死亡判定
http://www.kmhk.kmu.edu.tw/kmhc/book/book_2/book_1.htm
怎麼看都不覺得是在上車前就有辦法判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