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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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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散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
文章: 236
你可以不用公同持有!

你用((設定))就可以了!
如果有買賣行為除了貸款銀行有優先權利,再來就是設定人的權利
舊 2009-08-29, 05:0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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