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請問先生過世後,那公公留下來的遺產,媳婦可分嗎?
瀏覽單個文章
EIGHTS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新開的店
文章: 1,586
引用:
作者
阿宅
我猜可以...
這不是用猜的
舉例來說
以需要申請拋棄繼承的人來看
有下列四種
1.子孫
2.父母
3.祖父母
4.兄弟姐妹
子的配偶並不在繼承之列
同樣的亡者兄弟姐妹的配偶也不算繼承人
PS:民法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2009-05-30, 03:37 PM #
6
EIGHT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IGHTS
瀏覽EIGHTS的個人網站
查詢EIGHT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IGHT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