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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n_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nightowl
找了一下其他家新聞報導,內容大致上都一樣,只差在最後一段!
"警方根據監視器追查,終於逮捕有竊盜前科的25歲曾姓嫌犯,查出他平常在工地打零工維生,懷疑他涉嫌不只一起隨機性侵案件,已經採集檢體繼續擴大追查。"

並沒有提到嫌犯之後的處置,如果真如華視新聞報導的一樣,那麼還抓的到人嗎?
還有再偵辦的這段時間又有受害者怎麼辦呢?真是讓人搞不懂呀?!


這段就足以構成現行犯的事證
豈能飭回
這不是辦案方式的問題
而是檢警辦案大小眼

受害者是寄養家庭逃家(據他們說法)
檢警根本主觀上就先判定這個小女生是<不良少女>
這種人被性侵當屬應該
何必花心思去處理

被害人
背後無親無靠
真的不用去管性侵未成年這種重罪
縱放這隻惡狼
舊 2009-05-04, 11:28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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